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巢教字〔2020〕158號
各市管學校、學區(qū)管委會,巢城教辦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》有關規(guī)定,確保被撤并學校檔案的齊全完整,現(xiàn)就學校撤并后檔案的處置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強組織領導
成立由撤并學校及所在地學區(qū)管委會主要負責人、工作人員組成的檔案整理移交工作領導小組,指導、督促被撤并學校做好檔案收集、整理、移交工作,撤并學校所有檔案移交所在地的學區(qū)管委會接收保管。
二、規(guī)范檔案整理移交工作
被撤并學校按規(guī)定做好檔案收集整理工作,收集整理的檔案應為自建校以來學校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書、實物、基建、設備、聲像及會計檔案等,做到分類合理,排列有序,整理規(guī)范。學區(qū)管委會對接收的檔案資料,要按照歸檔要求,做到整理規(guī)范,編目清晰。移交的檔案必須齊全、完整,對于不完整、不準確以及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檔案,學區(qū)管委會有權要求撤并學校進行補交或者重新整理后再移交。檔案移交時,交接雙方應認真核對目錄及檔案,確認無誤后雙方在檔案交接單上簽字,檔案交接單一式兩份,雙方各執(zhí)一份。
三、相關要求
各單位必須提高認識,統(tǒng)一思想,將被撤并學校檔案整理移交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,務必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。在檔案整理移交過程中,確保任何人不私自帶走、留存、轉移、銷毀應歸檔的文件、材料,嚴防檔案散失、損毀、泄密事件的發(fā)生。
巢湖市教體局
2020年9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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